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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 买完商品不怕降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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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2-28 12:22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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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在半个月至一个月内该商品出现降价,你就可以索回差价 曾几何时,购物退换一直是困扰中国消费者的问题之一;至于你今天刚买了一件东西,明天这东西就降价百分之多少,那你就活该自认倒霉吧!你只能在心里自己懊恼。 在美国,消费者是大可不必为购物后减价之事“劳神”的:你尽可以买了东西先用,买了衣服先穿,只要在半个月至一个月内(不同商品有不同期限规定),该商品出现降价,你尽可以拿着当时的购物发票,来找商家索回你购买时的价钱和降价后之间的“差价”的。 美国著名服装品牌AN TAYLOR的购物收据上,就明确写明:自购买之日起14天内,如果所购商品出现降价,顾客可凭购物发票到商家索要差价(只提供一次差价补偿)。其他品牌也遵守此规则。 记者曾在康州的GAP店内买了几个以英文字母为装饰的汽车钥匙链,准备回国后送给与其名字相符的朋友。谁知三周后记者到麻州去看朋友时,却意外发现它们在波士顿的GAP店内,已开始打折了。记者当时想,第一,所购钥匙链,已超过发票上注明的14天差价补偿期限;第二,这几把钥匙链记者又根本未随身携带;第三,记者当时是在另一个州买的,仅凭身上一张小小的发票,想讨回这中间的十几美元差价恐怕是不可能的。 抱着试试看的心理,记者把发票递了上去。店员在看过发票后告诉记者,现在已过了14天的差价补偿期。记者告诉她这几把钥匙记者还没有用过,是准备买了带回中国送人的。她到电脑上核实了一下,确认这期间记者还没有“补差价”记录(每件商品规定只能享有一次“补差价”优惠),便把折扣的钱退给了记者。 记者事后询问,为何过了14天,她还把差价退给我,她回答14天一般是针对已用过或穿过的商品,假使你所购东西还未拆包,商品上的计价标签还完好,就是过了40天她也可以退给你差价;因为即使她不退给你,你也完全可以以退货的形式把原来的钱拿回,再以现在便宜的价钱,把退掉的商品买回去。如此,还不如她在销售电脑上操作一遍退换货程序,反而双方都省事。她说,你只要想一想,你现在是顾客,面对商家的一些限制措施你会怎样做,你就能得出结论了。我的顶头上司常常告诉我,你要是总站在商家的立场,你的做法就肯定不能赢得人心…… 不要以为,这种补差价优惠只限定在服装和日用品上,对电脑、电视、DVD等大型家电和照相机等高档电子产品,应该说考虑到其价钱高、降价几率低的特点,商家更给出了一个月的差价补偿期,并且有可能补偿之外还有“奖励”呢! 记者日前在美国著名的电子产品连锁店“CIRCUIT CITY”看中了一台手提电脑,店内的标价上并无任何优惠,当记者告知商家从网上购买可获得95美元优惠时,店员在核实并确认后,立即告诉记者他也可以以同样优惠价钱销售;并反复表明,在记者买回电脑一个月内,不光是他自己所在的连锁店,甚至包括任何一个竞争对象,只要同样的型号出现降价,他将给予我们110%的差价补偿。 当然,这并不是“空话”。几年前,记者在波士顿最大的购物中心买了一台音响及一台录像机;用了大约半个月后,忽然发现商家在为该品牌做促销,折扣降低了约10%;当记者拿着购物发票找到销售人员时,他们二话不说,就把几十美元的折后差价退回来。 特别要强调的是,在美国,没有什么高档精密商品之分,即使是一台数千美元的电脑,你也尽可以在一周内拿回来无理由地退掉(前提是商品完好无损),同时还没有拆包;这并不是说拆了包就不给退换,而是你要为此付出15%的开箱费。一句话,只要你肯付人家的重装人工费,一定期限内保持完好的高档电子产品也在可退换之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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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
北京青年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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